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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爱上海

小说:还有兄弟的那些年 作者:元朝朝 更新时间:2018/10/9 14:26:25 字数:3304 繁體版 全屏阅读

    杜逸臣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还算可以,精英也不少,当然,我自觉的把自己划在精英的范畴内,在我眼里,律师们活生生一只又一只冷血动物。每天的官司、案子、应酬都和经济效益车扯了血缘关系,每天我的世界只有冷冷的空气,血淋淋的金钱。最让我愤懑的是,事务所原本有文秘两名,那位同事活了三十几年,终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率妻子邑人远走高飞,留我一个人而不顾,我成了孤独的守望者来承受百年孤独。他走后,我期待着哪天也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和方向,远离阴阳怪气的环境,开始另一段人生旅程。

    “什么活儿。”我还算感点兴趣。

    “秘书。”他有点不好意思的看着我 。

    “不是吧,我中了秘书的怪毒啦?我的人生注定只能以秘书为伴。”

    “不是,我没逗你。”林莫放下手里的活,继续说,“它待遇比你现在的好,一月多出至少一千,你要不喜欢,那算了。”

    林莫似乎认为我是不满,其实我也是模仿她,撒撒娇,她的工作地离这很远,工作落成后,在周围找间公寓,偶尔住到朋友家,偶尔住我这,基本他每次来都充当临时家政,为我清洗一番,作为回报,我们笫,这样的生活平凡又平淡,但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不比从前,我也一个人习惯了,没有林莫在我这,起码解除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警报。

    “你说我算lucy dog(幸运儿)还是lucy(幸运的)的dog(狗)啊?”我问。

    林莫若有所思,说:“你lucy不lucy我不知道,但你不可否认你是dog."

    听完我笑了,我一个大步跨到林莫面前,左手摇晃着她的头,她笑着像个婴儿在接受别人的爱,把手上的水分甩在我脸上。

    “你怎么看。”她很正式的问。

    我松开手说:“试试。”庄严的点点头。

    林莫再甩甩她手上的水分,找到她的包,小心翼翼地从里抽出一张白纸,对我说:“这是面试的电话和地址,你抓紧。”

    我读着,他问我怎样。

    “璧有暇,请指示王。”我表情严肃的望着她。

    林莫啊了一声,皱着眉头,没说什么,她把头侧过来,要一探究竟,我掌握好时间与速度,一个,在林莫的印堂处。

    “真让人受不了,对了,安晓鹏那样的人,你以后少和他来往”眼睛眯成一条缝,不是高兴也不是不高兴,略显无奈的整理者甩干的衣服。

    “我这不是不得已而为之吗,我知道,我都多大了,这也用你教育。”

    林莫把最后一件衣服取出时,我以洗漱完毕,她从阳台走出时,我嘴里的牛还没完全咽下,待她到卧室,我左手一杯牛,右手一块面包,外带笑脸相迎,她取了我手上的牛说:“面包我不吃了,怕上班迟到,有个孩子出车祸了,事情不大,但归我管,我预祝你跳槽成。”

    说着拎着包要往为外走。

    生活本来就有太多的缺憾,我们既然选择了在它的空间下生存,我们既然接受了它的缺憾那么我们也应该接受和我们一样有缺憾的人

    当春天的最后一缕清风幻化成漫天黄沙,漂浮在季节的扉页上,春天悄然流逝,夏天如期而至。

    海的五月是我一年中最喜欢的月份。环境优美,温度适宜,空气清新,神清气爽,记得高中地理老师讲过,五月的长江流域下游有梅雨,秋季有伏旱,仲夏极热,冬季要是冷起来,北方人都受不了。我特别向往一个月阴雨绵绵的场景,不过上海还没有达到每天都下雨的地步。我想就算是每天都阴雨蒙蒙,也是件挺浪漫的事,而且这种浪漫是上天赋予的。

    事务所规定我上班的时间是早八点半至晚五点,假期才区区的春节几天少得可怜,上午一般来说都是工作的“淡季”,我忙里偷闲,和林莫互相问候,电话传情,下午才是工作的“旺季”,不用催化剂,把杂乱无章的垃圾工作转换成条理分明的工作,单凭我一个人一个脑袋两只手,往往忙一件事会忘记自己在干什么,事务所不是我的,我上诉无效,只好气吞声,了又,这就是大学生闯荡的悲哀,我总结了,所有的将来时都会在不知不觉中为过去时,蓦然回首才发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事务所的工作无聊至极,午休前讨论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无非把时间浪费在谁打什么样的官司更合适,谁做的表格最漂亮。这样的工作很乏味,当时要不是父母给我报会计的专业,我绝不会一厢情愿,这也是我为什么大学毕业以后没有选择考研或者公务员原因,很多在一个领域的人都是兴趣所致,而我则是兴趣使然。

    周围的一切都在安静,有序的进行着。天上挂着几朵简单的云,像从异域世界飘过来的,适应不了当下快节奏的生活而略显娇羞,我不顾旁边人多我的看法,冲着天空一个坚决的飞,动作幅度特别大。

    上海的街道很宽,这是我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上海。也是我第一印象里的上海,也是我对上海的第一感觉,后来,成为我喜欢上海的一个不打折扣的理由。

    我不是上海人,但是我爱上海,因为我爱上海,我可以不回自己的家乡。

    没人能使时钟为我敲打逝去的钟点,无限制的快了就是无限制的悲伤,也在无限制的接近死亡。

    每个男人心里都有恋车情节,在宽敞的街道上,看过往各式品牌的车已成为我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当然,拥有也是我的最高理想。走在人行道上,听南北向街道上各式品牌的车在我耳旁呼啸,我无数次幻想我成为驾驶室的主人。幻想终究是幻想,幻想的与现实的总会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幻想就是现实,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人浪费时间幻想了。

    事务所最有名的杜逸臣律师开的是一辆红德国原装宝马,我总是阿的把它想象成是我的车,只要在事务所楼下看见它,我总是情不自,不能自己,憧憬着哪天天上掉馅饼正好拍我头上。我静静的等待着机会,随时做着迎接的准备。  对车的渴望我从未终止过,即使我曾患有很严重的晕车症,我始终梦想自己拥有一台黄敞篷跑车,它可以不是宾利不是法拉利不是保时捷不是外国的名车品牌。这些年,我成的由男孩过渡为男人,一路上风风雨雨,电闪雷鸣,但我年少的梦想始终如一,没有因意外而流产。中学时代的凤凰永久已成永远,我指望用审视将来的眼光看待眼下的人生。

    到办公室门口,我看眼手机:8:55.

    我轻手轻脚地开门走进,准备在杜逸臣的桌子上放一杯浓茶水浓茶水是杜逸臣律师最喜欢的饮料,从我刚一开始在事务所工作之时,杜逸臣律师特意交代我,每天都要往他的办公桌上放一杯热的浓茶水。

    进了办公室,吓了一跳,杜逸臣正在伏案些东西,看见此场景,我吃惊不小。事务所的幕后“主厨”是一个德国人,他出钱杜逸臣出力,俩人合伙成立一间小规模的国际组织,德国人很少来事务所,来也是拿钱来的,杜逸臣成了事务所的头,每天来的最晚,走的最早,要不是他每月给我发薪水,早在我的诅咒下得了帕金森。

    事务所里,只有他对我有独一无二的治外法权,总把一大堆任务放我手里,以为我是神仙,可以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工作又不是和尚化缘,多多益善。关键是现在我一个人的大气候下,有些力不从心,而他没有一丝怜悯之心。  门缓缓的合上,我加重了脚步,他没抬头。我琢磨半天要如何与他打招呼,直到走到他前面,我说:“杜律师,今天来得很早啊。”说完,额头上冒出了几滴汗液。

    杜逸臣冷冷的嗯了一声,温度足够冻结我装出来的热情。“拿你的脸贴人家的冷,孙子没装成,装成了曾孙子。”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三年前,我在人才市场上广投简历,我在杜逸臣前面刚放完简历,他从237名应聘者中一眼相中了我。那个夏天,学校体育馆在翻修,我常在学校的场上打篮球,除了剪了平头外,那段时间,我的皮肤,是记忆中最黑的。应聘那天,我得了热伤风,脸惨白,四肢无力,可意料之外我成了最幸运的二百三十七分之一,真不知道他看上我哪点,黑脸?白脸?黑白脸?总之我成了班级里第二个找到工作的人,我喝着啤酒高兴的死去活来,如今,我活的死去活来,三年的每一秒都是煎熬。

    “帮我泡杯茶。”杜逸臣命令的口气,坐在那跟司母戊鼎似的。

    “这么早喝咖啡。”我本想说不太好吧的,人家外国人早晨醒来都要喝一杯咖啡的,况且他没有温度的语言让人发恨,我何必多此一举,自找没趣。就算早晨喝咖啡对不好,有害健康,像他这种势力的人,吃完原告吃被告还是物以稀为贵为好,先人留下的名言总是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两分钟后,我要喝。”语调依然冰冷,周围的装饰被涂成了冷调,我仿佛生活在南极,和我说话的是只动物,不仅温度冰冷,我随时有被冻成冰雕的危险,而且还可能成为别人的午餐。

    我不住要问一问:“用沸水冲泡吗?”

    “恩。”他回答。

    给杜逸臣冲浓茶的时候,我闻着铁观音的味道,有点像林莫喜欢的海苔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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