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对面耸立起一座可以与之相媲美,甚至青出于蓝的新高海拔——世纪中心。
以后,这两个中心就可以隔着云朵在天空中心心相印了。
孟南到赛莎广场的时间是两点四十五分,离约定时间还有十五分钟,他将车停在停车场,走在暖阳下清风中,心中郁积之气顿时消散不少。
漂亮的音乐喷泉,光滑整洁的大理石地面,五颗高低错落的汉白玉柱子,东北向的电视墙上,几百平米新款爱马仕包包的广告不停回放,给人无穷的震撼力。
正欣赏着细节精致到无可挑剔的爱马仕包包的广告,孟南忽然想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他并没有给那位ID叫潘多拉的买主留下手机号,同样,他也没有买主的联系方式!
这种弱智的错误怎么就犯了呢?
孟南微微苦笑,看来这次交易泡汤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了。
孟南想了想,便将保时捷移动到停车场门口处一个显眼的位置,然后靠车站立,希望买主够聪明,在赛莎广场找不到他会来停车场吧。
五点零一分,孟南的手机响了起来。
孟南还以为活见鬼了,他的号码刚办了不到五个小时,根本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竟然有人打来!难道是某某中奖陷阱?
带着疑虑,孟南接起了电话:“喂,你好?”
“孟南先生,你在哪里,我们不是约在赛莎广场见面么?”一把电音娃娃般可爱的声音传了过来。
孟南的反应还是够敏捷的,他只稍稍怔了一秒钟,就已经回答:“就是你要买GT卡雷拉的?我在停车场入口处。”
“好,你等着哦,我去找你。”娃娃音道。
“好。”
过了五分钟,出现在视线尽头的是一头近一米高,一米半长,目光炯炯,耳朵大大,狮子一般雄纠纠气昂昂的藏獒,品种应该是西藏的极品纯种藏獒——红狮王,这样的成年犬,标价都在二百万以上!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藏獒跟随的是一个优雅的而俏皮的女生,之所以说她优雅是因为溜达大街她穿的是黑色小礼服,香肩外露,下摆在大腿以下三寸剪裁成百褶倾斜瀑布,脚下踩一双十公分高的黑色高跟鞋,这样的装束让她的玉腿显得无比修长,天鹅般修长的脖子上系着丝巾,漂亮的锁骨露出一半,让她显得高雅而有格调。
而俏皮则是她的头型和脸蛋,圆圆的娃娃脸,有点儿婴儿肥的圆润下巴,大大的眼眸清亮湛蓝,宛若一泓纯净的湖水。
睫毛浓密得向上翘着,像一把小刷子一样,让无数女人艳羡的是,她的睫毛是自然生长的,左眼下方有一颗小小的黑痣,让她显得俏皮可人,眼珠一转,果冻般甜嫩的香唇一嘟,就透出几分黠灵。
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齐眉的刘海倾斜修剪,让两弯清秀的眉儿若隐若现,仿佛清澈见底的池塘里青草间穿梭的游鱼。
宇宙超级霹雳无敌卡哇伊少女和一头凶神恶煞生人勿近的红狮王藏獒,这种极端的搭配可以亮瞎所有人的眼球。
“哒哒哒……”
美女牵着大号藏獒走到停车场边,一眼便看到了GT卡雷拉,她眼睛一亮,嘴角不自觉的勾起,洁白整齐的贝齿露出一痕。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孟南一会儿,露出甜美的笑容,伸出一只白皙的玉手:“你好,我叫杨曼宁,你就是孟先生吧?”
孟南轻轻一握,小手微凉,柔若无骨,竟然让孟南如一潭死水的心境荡起了纤毫涟漪,他赶紧放开,向杨曼宁望去,她的五官并没有精致到无可挑剔,眼睛有些大,鼻梁不太高,嘴巴也不小。
就是这样不完美的五官,偏偏组合出一张绝世完美的姿容,她的笑容甜美纯净,就像是山涧清甜的泉水,湛蓝的眼瞳如蔚蓝天幕中镶嵌了一枚最耀眼的钻石,因为有一层薄薄的水雾,所以不会太过犀利逼人。
“你好,杨小姐,我就是孟南。”孟南彬彬有礼,宛若一个绅士。
那只高大凶猛的红狮王见了孟南竟然很高兴似的,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眼巴巴的瞅着孟南,猩红的大舌头试图去舔孟南的手,孟南心中一紧,却没有躲避。
“凯撒,不要。”杨曼宁惊叫一声,以为红狮王要把孟南的手当红烧猪蹄啃。
谁知道凯撒只是亲近的舔了舔孟南的手,孟南松了一口气,伸手摸了摸藏獒的大头,表示友好。
“呀呀,凯撒喜欢你呢!”杨曼宁眸中透出欣喜,难以置信的看着孟南。
“好像还不讨厌我。”孟南微微一笑。
“好奇怪哦,你又不是骨头,凯撒怎么会喜欢你呢?”杨曼宁低垂着眼眸自语,睫毛覆盖下来,美得犹如梦幻。
然后抬起头来,静静的看了孟南三秒钟,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宣布:“嗯,凯撒喜欢你,我也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男朋友么?”
什么样的价值,我们会一生担承?
什么样的承诺,我们会信守终身?
什么时候,真情的倾诉不再伴随着泪水?
什么时候,我们才不再伤感短夜梦、长路尘、水一川、月半轮?
杨曼宁的话仿佛一把万能钥匙,开启了孟南记忆里一扇被封印被掩埋被忘却的门,他不知道门的后面有什么,只是想起了这首不是诗词的诗,这样拷问心灵的问题,还有一个类似的声音说的天真的言语:“呃,小白喜欢你,我也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单纯到极致的声音和心思,却能一生一世不忘,谱成一曲惊天动地感人肺腑流芳百世的恋曲。
是那个女孩让他知道,爱情不是有效期限短暂的美味佳肴,也不是夹杂着太多复杂东西的感情交换,而是认定了就终生不悔此生不渝的付出和思念,无论是天涯海角,亦或是时空错乱,都隔不断爱恋。
你在眼前,我爱你,身在天涯,我爱你,往生天堂,我爱你,千年轮回,我爱你……
在杨曼宁眼里,这个看起来普通,却有着磁铁一般引力的男人为她这句看似深思熟虑实则脱口而出的话抑郁了。
他的眼眸就像两颗璀璨的星辰,微微颤动着,铺天盖地的忧伤如流水潺潺,深深浅浅的缠绵若缱绻时光,这样的眼神,天知道又怎样大的杀伤力,杨曼宁从那两颗水晶般的凸面球上看到了自己,一阵风儿掠过,忽然心动。
而孟南,也因为这阵风回过神来,他呆呆看着杨曼宁,嘴巴张了张,正要说话。
杨曼宁嫣然一笑,美绝人寰,吐了吐小舌头,清脆的娃娃音响起:“嘻,你吓到了啊,我和你开玩笑的。”
又是几乎一模一样的言语。
人生若只如初见。
“呵呵,没,忽然想到一个人而已。”孟南试图再从记忆里去寻找那条倩雅的身影,那抹暗里着迷的幽香,却无从寻起。
“你女朋友?”杨曼宁眨了眨眼睛,像个小八卦女。
孟南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这话本来很敷衍,也很没礼貌,杨曼宁却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嗯,我也偶尔会想到一个我不知道的人呢,我想,他可能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吧,我应该是太爱他了,就算轮回也在心底最深处保留着碎片般的记忆,可是,什么是爱呢?”
“啊?”孟南吃惊于杨曼宁如此理想化和神话的思维,还有最后一句问话,真真切切是问孟南。
他以为,能够在几分钟内决定买一部七百万的车子的人不是一个名车偏执狂,就是一个钱多得没处花的大富豪。
若是女人,就该是南宫静兰那样的女人,妆容精致,目光清冷,尖酸刻薄,英明果断,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持着让人仰视的骄傲和完美的气质。
可很明显,眼前这位是个纯真至无瑕,率性而为,满脑子稀奇古怪想法的女孩。
“杨小姐,你的想法真特别。”孟南微笑看着杨曼宁,对她印象不错。
“你是想说我想法奇怪吧?嗯,是呢,他们也经常这么说。”杨曼宁歪着小脑袋,马尾甩到一边,直截了当的说。
“不,不是奇怪,是特别。”孟南认真的纠正。
“特别奇怪?”杨曼宁眨了眨眼睛,下面那颗痣真是神奇极了,比之杨丞琳的痣更迷人,仿佛神来之笔,画龙点睛。
孟南无语。
“嘻,我开玩笑的,喂,不要叫我杨小姐了,虽然我们是在做交易,但也可以做朋友嘛,凯撒第一次对陌生人这么友善呢,我相信它的判断,叫我曼宁吧,孟南。”
杨曼宁果然是个率性而为思想特别的女孩,仅仅是因为藏獒的一点友善,就对孟南刮目相看,信任有加了。
“嗯,曼宁,你都是用藏獒来交朋友的?搞不好它只是今天心情比较好,所以才对我青眼有加而已。”孟南对这个特别的女孩有着特别的兴趣,当然,不是指男人想要泡一个女人那种兴趣。
“不是啊,凯撒不喜欢陌生人的,除了我和爷爷还有陈伯,其余都是生人勿近呢,它也不会因为心情好就对人好,它很骄傲的。而且,我也没什么朋友。”杨曼宁煞有介事的介绍,说到最后一句,神情有些小委屈。
“我也没什么朋友,算是天涯沦落人了,从现在开始,我们是朋友。”孟南笑容灿烂,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他的笑容就像天空高悬的大火球,可以照亮任何一个人心头的阴霾,他的声音透着轻松,也有让人忘却沉重的神奇力量。
第十章:你做我男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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